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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
2015-04-29 14:29 组织部 

1.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与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申请入党的人一经被批准入党,接收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党员的组织关系与行政关系应当一致。  

2.对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有哪些规定?

根据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党〔2013〕22号)规定,对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在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对在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推诿扯皮、无故拒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上级党组织要批评教育,及时纠正。对伪造党员身份证明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3.如何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应根据所在系(院)党组织的安排办理。一般程序如下:  

(1)毕业生党员在确定党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后,主动向接收单位党组织询问其上级党组织名称,以便准确填写介绍信抬头;  

(2)系(院)党组织经办人核对无误后,将党员档案整理检查装袋密封,并开具介绍信发到党员手中,办理介绍信和党员档案交接手续;  

(3)毕业生党员携带介绍信到学院党委组织部。经核实后,学院党委组织部换开组织关系介绍信;  

(4)毕业生党员按规定逐级接转到所要去的接收单位党组织,并在1个月内将介绍信回执邮寄至学院党委组织部或传真至0371-65893172。  

邮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组织部 邮政编码:450046  

4.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该怎样转接和携带?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须由党员本人携带,到组织关系接收地或接收单位党组织报到并接转组织关系,不得将组织关系介绍信直接邮寄至接收地或接收单位党组织。  

5.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时间是多长?

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出后有效时间最长一般不超过3个月,毕业生党员应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办理接转手续。  

我院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郑州市内,有效期30天;河南省内其他地市,有效期60天;外省、地市,有效期90天。  

6.组织发展材料档案和组织关系介绍信有何关系?  

组织发展材料档案不能代替组织关系介绍信。即使毕业生党员本人的组织发展材料档案已经转达,如果没有组织关系介绍信,按照中组部的有关规定,党员身份将不被承认。  

7.毕业生预备党员应注意什么问题?

对于已落实工作单位并顺利接转组织关系的毕业生预备党员,应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实事求是地汇报自己在预备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并在临近预备期满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仍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向接收管理本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8.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错或单位改派的怎么办?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错或单位改派的,需将原介绍信在有效期内交回学院党委组织部,由学院党委组织部重新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9.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怎么办?

党员转出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后,党员本人要立即向转出前所在党组织写出书面报告并报学院党委组织部。党组织应对丢失情况和有关证明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且时间不超过6个月(从介绍信开出时间算起),党组织应提出书面意见,党委组织部可予以补办;丢失时间超过6个月的,不再补办,按党章有关规定处理。  

10.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怎么办?

对于过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调查了解,弄清原因,分清责任。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办理转移手续,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应给予严肃批评和教育,超过6个月的,按党章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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